惊!条码未按规定通报将面临罚款处罚!

时间: 2024-12-22 07:24:39 |   作者: 兆瓦级风电变浆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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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好中小企业服务网条码服务板块几乎天天都会接到三四十个因打假投诉未按规定通报的电话。其中有一位条码用户反映他们是在正规渠道办理的,怎么会出现使用的条码未按规定通报而遭到投诉和处罚呢,发布此文为提醒条码用户自纠自查条码使用情况。

  投诉人请求监管部门依照条形码管理条例的第三十五条规定,若发现企业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及对应商品条码、用其他条码冒充或伪造商品条码,以及使用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商品条码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应责令其整改并处以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条码是在当地分中心通过正规渠道办理的,但为何会出现此问题?随后,投诉人展示了由中心出具的数字胶片。

  通常情况下,分中心在制作数字胶片时都会告知企业主条码需要通报。然而,这样的一种情况多数是因为企业主没有仔细听中心工作人员的告知,或者直接拿证未询问后期情况导致的。

  如何判断自己条码是否被通报,只需扫描条码查看是不是能显示有关信息。如果提示“该条码无相关商品信息”,则可能未按规定通报条码。

  要判断产品信息是不是满足规定,首先应查看扫码页面是否标注了“以上信息源自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其次,品名和生产方名称必须一致,公司名称也应相同,此处的“公司名称”指的是条码的所有者。

  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产品信息报备》规定,企业应对其提供的产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所报告的内容与产品的真实的情况完全相符,严禁虚报价格或包含任何欺骗、误导及夸大的宣传内容。

  您也能够最终靠手机应用查询商品通报详情,在评论区留言反馈,或参照详细的通报教程做相关操作,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相关规定为准,有关部门也开启了条码检验工作,也可以把条码送检!